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印刷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培养造就一批能力强、业务精的印刷业高技能人才,推动印刷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42号),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共同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职业(工种)及组别
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平版制版员)、印刷操作员(数字印刷员)、印后制作员(装订工)三个职业(工种)。每个职业(工种)设职工组、学生组两个组别。
二、参赛人员
全国印刷行业相关在职人员,设有印刷专业院校的在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标准和命题
职工组以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印刷操作员、印后制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相应工种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印刷操作员、印后制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相应工种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与行业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等。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考试占30%,实际操作占70%。
四、组织机构
大赛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主办,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承办。
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工作委员会和监审组。秘书处设在中国印刷技术协会,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大赛竞赛规则、技术标准制定,决赛考题编制和评判工作组织实施等;监审组负责对大赛执裁、评判等工作的监督审查。
各地新闻出版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组建相应的赛区组委会,负责本赛区初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大赛时间
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赛区组委会组织,原则上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报大赛组委会批准后可延期举办;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于2022年年底前或2023年年初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励
(一)职工组
1.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同时,由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奖牌和荣誉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2.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由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荣誉证书和奖牌,授予“全国印刷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为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3.对全国决赛中综合成绩优异的选手,由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奖牌和荣誉证书。
(二)学生组
1.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由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奖杯和荣誉证书,授予“全国印刷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最高至技师)。
2.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全国决赛第6至20名的选手,由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奖牌和荣誉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最高至高级工)。
3.对全国决赛中综合成绩优异的选手,由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第八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奖牌和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做好赛事统筹管理。各赛区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合理确定初赛时间和举办场地。认真落实大赛组委会发布的竞赛规则和技术纲要,按照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命题,确保大赛技术质量。将选手赛前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二)严格确保赛事公平公正。各赛区要切实履行大赛管理主体责任,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严格审核选手信息,认真做好实名制信息审核工作,对于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取消该选手参赛成绩和相关荣誉。建立健全监审制度,加强大赛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积极开展赛事宣传推广。各赛区要高度重视大赛的宣传推广,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动态报道、新闻评论、散文随笔等形式,采用动漫、短视频、宣传画等方式,充分展示印刷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
(四)切实保障赛事安全有序。各赛区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本赛区防疫安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严格落实人身、消防、公共卫生等安全责任,确保大赛稳妥有序开展。
各省(区、市)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赛区组委会组建工作,并将本赛区大赛文件及组委会名单报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同时按照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专业知识扎实、竞赛经验丰富的标准,推荐决赛裁判员候选人及监审候选人各1—2名(联系人:郭明、张宣、王慧,电话:010-59361486,传真:010-59361489,邮箱:ptac_zhx@163.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6号E座818室)。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