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表彰推荐对象公示其中,扬州这些学校及教师(其中高邮1名)入选快来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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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4号)精神,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联合成立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我省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经各地、各校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江苏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江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135,电子邮箱:jytrsc@ec.js.edu.cn。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扬州)
扬州大学农学院
宝应县特殊教育学校
全国模范教师
(扬州)
朱如琴 高邮市车逻镇初级中学
樊 蓉 江苏省扬州中学
全国优秀教师
(扬州)
华桂明 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孙冬梅 扬州市育才小学
朱如琴
高邮市车逻镇初级中学
高级教师
一直扎根农村,默默深耕在初中毕业班一线,无私奉献了18个春秋。她是学生成长的陪伴者,同伴提升的引领者,自身发展的行动者。她敬业勤恳,勇挑重担,无怨无悔。近年来,她成功开设了数十节省、市级示范、观摩课,荣获江苏省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初中化学)一等奖、江苏省初中化学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多篇论文在省级论文评比中获特等奖、一等奖,6篇论文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主持2项省级课题,参与江苏省《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学指南》编写。她在教育教学中表现出了坚定的教育责任心和高尚的师德风范,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乡村青年教师的责任与担当。